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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16-07-13    作者:华新中学

团支书应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在学校党支部和镇团委、区教育局团工委政领导下开展工作。

1、根据职责范围,负责团总支(支部)日常工作。

2、负责学校、共青团工作的计划、检查、总结工作。经常向上级反映情况,汇报和请示工作;及时向下属团支部布置工作,指导工作,交流情况。

3、调查研究,熟悉团情,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注意倾向性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提出解决办法。

4、交学生朋友,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做到有一至几个知心朋友,具体帮助他们不断进步。

5、抓好每阶段中心工作,形成必要制度,指导党支部搞好工作。

6、当好“班长”,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分工合作,促进全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

7、搞好学生团干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独立工作能力。假期集中培训,平时结合经常性工作,采用典型示范、组织观摩,交流经验等方法进行一事一训。

8、抓好一、二个支部典型,指导各团支部正常开展组织生活,发挥模范作用。

9、做好“五四”、“一二·九”优秀先进集体及表彰学生“推优”工作,协助党总支举办“党章学习小组”。

10、依靠社区力量,落实社会实践基地,组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11、保管和装订好各级各类文件与资料,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定时定期做好移交工作。

12、关心、支持、指导好少先队工作,坚持以团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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