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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浦区教育系统新闻信息工作评优与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30    作者:华新中学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青浦区教育系统新闻信息工作,实现教育资讯提供的常态化和优质化,区教育系统每两年开展一次教育新闻信息工作专项评优活动,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有关评选要求如下:
一、奖项设置
1.
先进集体,共15个。
2.
先进个人,共40人。其中在获评先进集体单位产生15人,另选25人。
二、评选方式
1.
先进集体:根据教育局办公室、新闻办和区教师进修学院信息中心统计的各单位在青浦教育门户网站信息工作报送与录用情况、青浦教育双微(微博、微信)报送与录用情况,统计时间为201711日至20181230日,确定初步名单。
2.
先进个人:根据各单位申报及个人工作实绩,确定初步名单。
申报流程见下:
1)各单位于201917-9日登录平台(pbw.qpedu.cn)进行青浦区教育系统新闻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单位推荐人选填报工作(每单位最多可填报1人,过时平台将关闭)。
2)经单位推荐的教师于2019110-11日登录平台(pbw.qpedu.cn)进行青浦区教育系统新闻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填报。
3.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名单由教育局审定后最终确定。
三、表彰安排
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对先进个人由教育基金会给予适度奖励。
评选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教育局新闻办史敏,联系电话:69713877,18721455490
附件:青浦区教育系统新闻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http://hxzx.qpedu.cn/wcm.files/upload/CMShxzx/201810/20181030033403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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