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主席必须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报局工会批准。
一、根据上级工会和学校的工作精神,认真制订好每学期的工会工作计划,及时做好工会工作总结。
二、领导委员、组长开展工作,及时检查工作执行情况。
三、定期召开工会会员、工会组长的会议,及时认真地贯彻工会的各项决议。
四、工会主席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接受党支部组织的领导,争取行政的支持和配合。
五、工会主席应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协助党书部加强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同心同德办好学校。
六、发扬民主,通过教代会等多种途径,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会员的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七、领导和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政治、工会活动。教育会员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克服和抵制不良倾向。
八、配合行政积极开展各种业务训练和竞赛活动,引导教职工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九、真正成为教职工的知心朋友,关心在职和退休的教职工生活,为教职工办实事,努力解决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十、主持退管会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会关于退管会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