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区教育局要求和学校工作计划,负责制定学期的教学、德育工作计划,制定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日程表,保证贯彻落实、并检查。
2、负责教育教学人员配备,并报校长室批准。
3、负责主持召开教育教学研讨会、教学报告会、家长座谈会、青年教师拜师会等会议。
4、负责督促、检查行政部门对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行政会议及校长决定的贯彻执行。
5、做好典型经验的调查总结。
6、负责学生偶发事件和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及时向校长真实汇报、请示工作,校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8、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9、协调本部门的工作。
10、检查每一位教师的教育教学情况,并作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