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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法纪,沐光而行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中学开展2024学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发布日期:2024-12-09    作者:华新中学 王水霞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24年12月4日,我国迎来了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七个“宪法宣传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海市青浦区华新中学开展了2024学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营造法治校园。

读宪法,树立法治观念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校红领巾广播站进行了宪法宣传专题广播,红领巾播音员们引领全校师生共同开展“宪法晨读”。从宪法的基本原则到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红领巾广播员的声音如同阳光般温暖而有力,不仅激发了队员们对宪法的深深敬意,更让法治观念在队员们心中如花般绽放。

伴随着“宪法伴我们成长”的歌声,法治力量在校园内缓缓流淌,全校师生对宪法的理解和认识也更加深入,使他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决心越加坚定。

讲宪法,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宣传周期间,华中学子们还积极参加了“我与宪法”演讲比赛、中学生文明上网金点子征集等活动,在实践体验中加深对宪法的理解,弘扬宪法精神。

“我与宪法”演讲比赛

插入视频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中学六7中队+胡佩萱+《学法、守法与学校精神》

文明上网金点子征集活动

减少上网的需求,不轻信网络上的一切信息;如果一定要上网的话,尽量绿色上网。

——六1 余晨曦

倡导绿色上网,拒绝不良信息;尊重他人隐私,文明交流发言;合理安排时间,学习娱乐并重;共建网络文明,共享清朗空间。

——六3 罗明哲

青少年在上网的同时,应当做到文明上网,不沉迷于虚拟世界;面对网络上的信息,应当有自己的能力去判断是非,不盲目跟从,并且适当的休息。

——七11 蒋书旋

遇到网络诈骗第一时间报警,不信谣不传谣,并且要文明发言,拒绝网暴;网购时严守自己的个人隐私信息,陌生的链接不要轻易点开,防止有病毒;要适当上网,不要沉迷于“网上冲浪”,健康用眼,让眼睛好好休息。

——六3 陈子豪

“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开展,不仅是对宪法精神的一次有力弘扬,更是我校在法治教育道路上的一次积极探索与实践。我们坚信,通过持续不断地开展法治教育活动,让法治的阳光普照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必将培养出一代又一代具有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的新时代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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